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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自动跳挡车主死里逃生 4S店称检测合格不能退

时间:2013-10-16 10:32:52来源:浙江在线作者:

     浙江在线10月15日讯 死里逃生!

    赵先生用这四个字,来形容新车首次上高速公路时,一家老小的惊魂经历。之后,花40多万元买来、才开了没几天的原装进口英菲尼迪豪华SUV,就再也没人敢开了,连车的临时牌照也已过期。

    赵先生想退车,但4S店坚称车子没有质量问题不能退。交涉无果后,他将经销商杭州九和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和公司”)告上法院,他要退车,还要九和公司赔偿损失3万元。

    今年10日1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正式生效,这个案子也成为汽车“三包”规定生效后杭州汽车维权第一案,因此备受关注。但让在场人感到诧异的是,连原告赵先生一方都没有提及汽车“三包”,因为律师说他的情况无法适用“三包”规定。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事件:超车突然失去动力,一家老小生死惊魂

    昨天,在杭州拱墅区法院的法庭上,双方陈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70后”赵先生和妻子,都在杭州有着不错的工作,夫妻俩十多年来换过不少车,也都是有十多年驾龄的老司机了。

    今年7月27日,赵先生以妻子的名义向九和公司订购了一辆原装进口的英菲尼迪,车价39.7万元,加上其他费用后超过40万元。31日,他们提到新车。

    四天后,也就是8月3日,赵先生带着父母与老婆孩子一起回诸暨老家。但万万没有想到,行驶总里程只有100公里的新车,在杭金衢高速公路上出现险情,差点车毁人亡。

    那天下午出发时,赵先生坐副驾驶,妻子当司机。在距萧山服务区500米左右的地方,妻子以时速100公里左右的速度驶入了超车道准备超车。突然,行驶道上的一辆大货车打出转向灯,也要超车。妻子轻点了刹车避让,又继续踩油门前行。就在这时,赵先生突然看到转速表的指针急速上升,发动机转速达到了五六千转。妻子大声惊叫:“车子没动力了!”

    “跟在后面的都是大卡车、大货车,我这辆车如果急停下来,一旦发生猛烈追尾,后果无法想象!”赵先生说,妻子当时就懵了,还好坐在副驾驶的他及时按下双跳灯。

    赵先生事后说,那一刻他体会到了绝望,感觉一车人这回都会没命。

    万幸的是,追尾没有发生。

    妻子回过神来,没再被几乎擦肩而过的大货车吓懵,硬是靠着惯性,慢慢从超车道滑行到行驶道,最后靠上应急车道。

    险情暂时解除,赵先生也立即找到了失去动力险酿惨案的原因:原来放在D挡(前进挡)的挡位杆,不知道什么时候落到了N挡(空挡)上。赵先生确定,除了妻子踩过一脚刹车外,当时没有任何外力拨动过挡位,那挡位怎么会自己变动的?

    4S店:自动跳挡是偶然事件,不是质量问题

    第二天,赵先生就把车子送回英菲尼迪4S店杭州九和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要求退车退款并赔偿。

    但九和公司技师经过电脑检测,并未发现问题。九和公司答复赵先生说,自动跳挡只是偶然事件,完全不属于质量问题,车不能退。

    那赵先生有没有过度维权?“我们不敢拿命来做试验。”赵先生认为,检测符合要求也不能排除车辆存在未知缺陷,他还请教了质检和机电方面的专家,得到的答复是类似问题确实存在,但检测是没法查出来的。同时,已经发生过这么可怕的经历,这辆车肯定是不可能再用了。

    他给英菲尼迪中国总公司打电话,并发律师函,但被告知这事还得找杭州本地的4S店九和公司。无奈之下,赵先生向拱墅区法院起诉。

    杭州拱墅区法院原计划昨日公开审理此案,但由于被告认为原告当庭提交了一些新证据,需要答辩期,法庭临时将庭审改为双方证据交换。

    九和公司的律师认为,九和公司根据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之约定,已经将车交付,按约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没有任何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九和公司提供了一些材料,证明这辆车来源合法,符合安全跟质量标准,三证齐全。

    九和公司还提交了录音,证明事发后他们曾与赵先生的妻子沟通过,并表明可以再次进行检测,但没有得到回应。

    根据九和公司的说法,4S店非常重视赵先生反映的问题,车子送到4S店后,4S店马上组织专业人员对车辆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及路面测试,但未发生跳挡,所以4S店认为车辆没有任何质量问题。

    4S店说,杭州店开业到现在已经六年,从未接到过类似的反映。对于这辆车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或缺陷,需要相关检测机构进行认定,现有证据并不能证明九和公司有责任,赵先生如果坚持要求退车,不是他们能力范围所能解决的。

    尴尬:汽车“三包”不适用,车主面临维权难

    除了原告向法院提交的购车买卖合同和事发当时高速公路视频录像等证据外,赵先生一方昨日下午又向法庭提交了7份补充证据。

    补充证据主要包括:8月4日车辆问诊检查单,证明车辆发生事故的事实,当天原告到被告处和被告交涉车辆事故的事实;临时行驶车牌号,证明原告自8月4日与被告交涉后就未在使用此车辆;车辆行驶里程的照片,证明目前车辆的行驶里程为294公里,亦证明原告自8月4日与被告交涉后就未再使用此车辆。

    这是自10日1日汽车“三包”正式生效后,杭州汽车维权第一案。

    但让在场人感到诧异的是,赵先生一方并没有提及汽车“三包”规定。赵先生说,购车发生在汽车“三包”规定正式实施之前,而且“三包”规定里明确要维修更换零件一定次数后才可以退车换车。但现在九和公司不承认车子有质量问题,车子也没有经过维修,无法适用“三包”规定。

    无奈之下,赵先生一方只能以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认为4S店没能为消费者提供符合保障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要求的产品,适用的法律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

    昨天下午证据交换程序完成后,审判长表示将择日再审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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