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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汇质疑九江市湖口县商管办“无理执法”

时间:2012-4-13 11:29:13来源:双汇作者:

双汇质疑九江市湖口县商管办“无理执法”

江南都市报      记者袁晓华  文图

  核心提示:
    在县城住了大半辈子的九江市湖口县市民李阿姨最近碰到了一件从未有过的怪事。3月29日,她一大早到附近超市买肉时,发现所在的双汇冷鲜肉专柜内空荡荡的,随后她跑了县城多家经营双汇冷鲜肉的摊点或专卖店,所到之处无一不出现其“无肉可供”现象。
    对于双汇为何会突然“断货”,和附近修水、九江等三个县城的市民一样,李阿姨并不太清楚。但让李阿姨们意想像不到的是,就在当日凌晨,南昌双汇食品有限公司一辆满载双汇冷鲜肉的冷藏车行驶在湖口县政府大楼对面的马路边时,被该县自称商业执法队的几个人拦住,并以其“车辆运输不达标”为由查封了车辆,从而导致九江三县城当天见不到双汇冷鲜肉上市。
    事后,该公司负责人直指“该无理执法行为是导致双汇在九江遭封杀的开始”。在与南昌“封杀”绝缘数年之后,双汇为何再次“触雷”?是地方保护主义作怪,还是另有原因?记者日前赶往湖口调查此事。
  
  ■九江三地无双汇冷鲜肉销售
    李阿姨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3月29日8时许,这位湖口县市民像往常一样来到钟山大道鹏泰超市买菜时发现,双汇冷鲜肉专柜前站满了赶早买肉的群众,他们围着双汇导购员议论纷纷。她很纳闷的凑近一看,原来是双汇冷鲜肉专柜内空荡荡的,没有看到自己经常所要买的“放心肉”。
    根据李阿姨以往买菜的经验,当地的超市一般在每天上午7时30分开门后,双汇冷鲜肉就会准时出现在超市的肉类专柜内,有时到晚上9点打烊时还能买到鲜活的双汇冷鲜肉。李阿姨从超市工作人员打听到,这些平时3点钟就能运到县城的双汇冷鲜肉不知何故到现在还没有配送到位。
    “难道是他们的猪肉出现供不应求?还是他们的运输车辆在途中出了问题?”这样的疑问萦绕在诸多前来买双汇冷鲜肉的市民心头。当天下午,怀疑其中必有猫腻的李阿姨找到了湖口县的双汇冷鲜肉供应商阿勇询问究竟。
    “爱管闲事”的李阿姨终于从阿勇那里得到了答案。据阿勇介绍,3月29日凌晨3时许,南昌双汇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双汇)一辆装着20多头生猪产品的冷藏车辆从高速公路湖口县收费站出来后,途径该县新政府大楼对面的马路时突然被一辆没任何标志的“执法车”拦住去路,随后从车内跳出几名自称该县商业管理办公室的执法人员,责令冷藏车辆司机打开货柜车门接受检查。检查后,执法人员却以冷藏箱内温度不符合要求为由将该车辆就地扣押,随后在冷藏柜的后门贴上了封条,并用锁车器锁住车子的右后轮。
    但让人始料不及的是,经执法人员这一“锁”,很多像李阿姨的市民都吃不到自己爱吃的“放心肉”。据记者事后调查,这车猪肉近3吨重,是从南昌运往九江市三个县、区的一天销量,第一站为湖口县。除湖口县外,在九江的修水县、九江市区等地,当天也都出现了在超市、专卖店无双汇冷鲜肉供应市民的怪现象。
   
  ■冷藏设备每天耗电500多元
  
    3月31日下午,当记者赶到湖口县新政府大楼对面马路边时,两天前凌晨3时许还忙碌异常的现场已经阒寂无人。那辆被执法人员查封的冷藏车(豫L51897)还斜停靠路边,标有“双汇物流”字样货柜的后箱门上贴着“湖口县商业管理办公室”的封条,货车的右后轮则被锁车器锁死,而冷藏柜的制冷设备还发出阵阵轰鸣声。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货车司机汪永灿向记者证实了阿勇所说的情况,并出具了这批猪肉的检验报告及动物检疫合格证等相关手续。他坚称其手续齐全,“当晚湖口县商管办在没有出具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就查封我们的冷鲜肉,这不是违法吗?况且他们只能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查封与违法生猪屠宰活动有关的场所、设施,扣压与违法生猪屠宰活动有关的生猪、生猪产品及屠宰工具和设备,法律上并没有赋予他们查扣运输车辆的权力。而我们的车子只有交警才能锁,显然他们也是越权执法。”
    附近一位经营餐馆的女老板告诉记者,自从这辆车停靠在店门前,他们附近店面的生意却一落千丈。记者在现场看到,尽管货车司机汪永灿不停给冷藏箱发电制冷,但由于天气转暖,记者还不时从车箱内闻到一丝丝异味,许多路人途径此处时都很自然的捂鼻前行。
   “这辆车里冷藏着价值近五万元的猪肉产品,我们公司为了降低损失,每天光给冷藏设备发电就要消耗五百多元的柴油费。但随着扣押时间的增长,这批货恐怕很可能会遭到变质命运,届时的损失该由谁承担。”货车司机汪永灿疼惜地“补充说明”道。
  
  ■查封扣押通知书有填补嫌疑
  
    就双汇冷鲜肉被封查的原因,南昌双汇副总经理马昭在现场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查封扣押通知书。该通知书由湖口县商管办出具,出具时间为3月29日。其查封理由是由于双汇在生猪产品运输过程中温度不符合要求,涉嫌违反《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生猪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最后根据《生猪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对该车辆及车内的生猪产品依法进行查封扣押。通知书结尾还特别注明了被查扣车辆司机拒签通知书或拒不配合笔录等字样的说明。
    对于这份通知书,南昌双汇副总经理马昭提出了质疑:这张通知书没有按规定时间当场出具给被查封车辆的司机,其跟司机所作的笔录内容也有补填痕迹。他告诉记者,他们的生猪产品完全符合湖口县的各项规定,拥有各种检疫证明。“我所了解的是,他们是在3月30日才把扣押通知书提供给我们的司机,而通知书的日期还是3月29日。当时司机要的时候没有当场给予,所以司机拒签了该通知书。同时司机不配合的另一原因,还因他们当时开的不是执法车,在这种不明对方身份的情况下司机肯定担心,没有按照他们的要求去做。”
  马昭的说法得到了该县商管办有关人员的矢口否认。但经过比对该县商管办对货车司机王永灿笔录原件,记者发现其所用笔迹出自同一人之手,前后两种笔色确实有增添内容之嫌疑。当记者问及司机汪永灿“你当时签字的时候是否有后面这段话?”,汪回答称“当时没有,有填的痕迹。这字的颜色写法都不一样。”
  
  ■湖口以各种理由查扣双汇猪肉
  
  至于生猪产品运输不符合要求,马昭认为,他们执法的依据是《生猪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该条款明确了查封是在活动有关的场所设施扣押与违法活动有关的生猪产品以及有关的屠宰工具和设备,他们把该条款中屠宰设备和工具解读为包含运输工具,这个是不准确的。因为《生猪实施办法》第八条明确了有符合国家规定和要求的待宰点屠宰点以及生猪屠宰设备和运输工具,这点明确把设备和运输工具分开了,“所以他们有权查封和扣押的只是屠宰工具和设备,而没权扣车,按《道路交通法》规定扣车的执法人员只有交警和路政部门,我想国家制定这个条例和法律他肯定是不会冲突的。”
  但该县商管办有关人员认为,“上面这条明确规定,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严格赋行职责,加强对生猪屠宰日常活动的日常监管检查。也就是说,你们的屠宰工具和运输设备我都可以有权监管。”
  更令人奇怪的是,双汇冷鲜肉在湖口各乡镇被查扣的理由也各不相同。据阿勇称,双汇在湖口被查扣,这已不是第一次。他们向湖口各乡镇送肉时,经常被县商管办执法人员拦在门口,总以双汇经销商没有备案为由,或以食品安全为由,或双汇没有完整的地税发票为由阻止双汇下货,有的双汇冷鲜肉经营户一年最多被查扣五次。“他们的目的,就是为了打压外来肉,以达到增加本地肉销量的目的,这是典型的地方保护主义。”
  经过当地媒体的报道,双汇湖口遭查封杀事件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一位湖口网友在当地论坛发帖留言称,“湖口县的地方保护主义必然要损害它自身形象,进而对其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希望湖口的领导能够注意到这一点。”
  
  ■办公时间无人准时上班
  
  那么湖口县的相关部门又是如何回应的呢?3月31日下午,记者随同《江西日报》和江西卫视的记者一起就双汇遭查封事件前往该县商管办采访。
  14时30分,记者一行来到该县商管办的三楼办公室,只见大门紧闭,多次敲门也不见人应声。记者在大楼一楼的监督牌上找到了一个举报电话,一位自称该县纪委的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他们下午的准确上班时间是2点30分”,并叫记者再等等。约20分钟后,两男子赶到办公室打开了防盗铁门,当记者咨询其负责人为何没按时上班时,其中一男子支支吾吾地称他吊唁去了。记者紧接着反问其他工作人员去向时,该男子称跟领导一起参加了吊唁。
  在该男子的“紧急”招呼下,该县商管办工作人员在约1小时后全部到位。在采访中,该负责人周主任以事件不清楚为由让记者去找负责此事的夏美贵副主任,而夏美贵只拿出查封扣押通知书和有关法律条文让记者看,但对记者的提问并没做出任何回答。
  4月1日,面对沸沸扬扬的双汇查封事件,湖口官方终于做出了正面回应。当日上午10时,湖口县商管办就此在三楼的会议室举行了听证会,出席听证会双方的主角分别是县商管办的执法员陶云华和南昌双汇的副总经理马昭,会议由该县商管办副主任夏美贵主持。
  
  ■双汇掏“杀手锏”震住执法人员
  
  会议双方围绕“运输车辆冷藏柜温度11℃是否符合要求”的核心问题展开了唇枪舌剑。执法方认为该温度不达标。陶云华说,“我是依照《生猪实施办法》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场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专用运载工具,并符合保证产品运输需要的温度特殊要求生猪和生猪产品应当使用不同的运载工具运输,运输片猪肉应当使用防尘或者设有吊挂设施的专用运不得敞运。该条款中的这个特殊温度的要求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依照国家有关标准明确规定冷却肉经加工冷却工艺过程其温度不高于4℃不低于0℃。”
  马昭认为执法人员认定我们温度不达标缺乏标准支撑的依据。“虽然《生猪实施办法》对运输上的温度没有明确规定,但我有证据证明我们的产品11℃是合格的。无论是生猪的热产品或者冷鲜产品,对于运输过程或运输条件国家都有专门的标准,只是执法人员对国家标准这块还没研究或者说还不清楚。”
  会议即将结束时,南昌双汇掏出了自己的“杀手锏”,即《鲜、冻肉运输条件的国家标准》,而该县商管办参会执法人员竟当场被这个标准震住,因为他们当中几乎没人知晓国家还制定了这个标准。该标准明确规定鲜肉或冷却肉运输给零售商过程中,在常温条件下运输时间不应超过4小时;在0℃—4℃条件下运输时不应超过12小时。
  
  ■政府多部门不敢做变质鉴定
  
  “这批冷鲜肉从南昌走高速运到湖口只需2个多小时,当时的常温肯定超过11℃。根据这个国标来套,我们的产品完全达标,湖口执法人员无权查扣我们的产品,他们的行为是违法的,也是变相封杀双汇进入湖口市场。”马昭在听证会议结束后接受采访时慨然长叹。近年来,他几乎在江西一直扮演着“前线指挥官”的角色,双汇冷鲜肉在哪里遇到“狙击”,哪里便是他的“前线”。
  “湖口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封杀双汇,只要是合格安全符合程序要求的猪肉,都可以在湖口流通。”该县商管办副主任夏美贵一再强调没有封杀双汇。这正应了网上那句生动的留言:“没有封杀双汇,只是不让它卖。”但在记者反复追问下,夏美贵及其他几位出席会议的执法人员始终未对双汇的遭遇给出具体解释。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定点屠宰企业生产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经国家动检部门检疫合格的产品可在全国领域内流通、销售,任何关于生鲜产品设立审批备案制度及重复检疫的规定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江西日泰律师事务所一位资深律师说,“双汇在湖口查封事件的背后,是诸侯经济在作怪,是为了保护地方短期利益。基于地方利益擅自解释法律法规或直接与法律相抵触的现象,更是对法律的公然违反。”
  4月1日13时30分,也就是在听证会议结束的2个小时后,记者在查封扣押地看到,湖口县商管办的执法人员在现场撕掉封条,解开了锁车器。但这场“闹剧”并没有就此结束,因为随之而来的是,南昌双汇将面临着湖口县商管办3万元的处罚,以及近5万元货物及其他方面损失找谁赔偿的难题。就在收到解除查封扣押通知书之际,南昌双汇及时向湖口县多个政府职能部门申请“对扣押生猪产品的质量做是否变质鉴定”时,竟没有一个单位敢接过这个“烫手山芋”。双汇湖口查封事件何去何从,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应采访对象要求,阿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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