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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再发警示通告冬季取暖应关注进口家用型燃气热水炉质量安全

时间:2015-11-12 11:30:38来源:河南检验检疫局门户网站作者:

    11月1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2015年第3号警示通告,通告称:近期,部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家用型燃气热水炉(HS编码为:8403101000)的检验监管过程中,发现该类产品在烟气排放、压力监测、部件密封性等安全和使用性能方面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在使用中引发安全事故,危及消费者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河南出入境检验检验局统计,2015年至今河南省已进口家用型燃气热水炉3520台。根据2014年进口趋势,11月、12月天气转冷后,此类产品进口量会有所上升。在此,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进口家用型燃气热水炉时应要求经销商出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或复印件)”,以维护合法权益。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进口家用型燃气热水炉的进口检验,完善监管措施。对经检验不合格的进口家用型燃气热水炉,要严格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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