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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费者权益法》即将实施 家电网购发展面临双重压力

时间:2014-3-13 16:20:03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作者: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12日, 以“品质创新争优,服务变革升级”为主题的2014年中国平板电视“3•15”品质与服务座谈会在北京举行。来自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电子质量管理协会、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家用电器维修协会的有关方面负责人同创维、TCL、长虹、海信、联想、康佳、海尔、京东方、LG、三星、索尼、夏普等彩电企业代表参加研讨。座谈会主办方中国电子商会(CECC)表示,通过研讨力求为消费者打造“健康、安全、稳定”的平板电视服务体系。

    业内人士指出,2013年天猫“双11”网购突破350亿元的神话,再次将网络购物推向神坛。网络销售由于节省流通渠道及店面成本,大幅让利消费者,导致很多实体店沦为体验场所,而这股热流目前正在逐步向传统彩电领域渗透。据统计,2013年我国线上销售平板电视约580万台,零售额达176亿元。平板电视全年线上销量占整体销量的12%,零售额占比达9.8%。另据中国电子商会消费电子产品调查办公室发布的《2014年中国平板电视消费者满意度调研报告》显示,预计2014年家电网购占比将超过15%。

    而日益强大的网购消费需求对彩电企业的品质、物流、售后等多方面的综合实力提出了挑战,特别是即将出台的新《消费者权益法》,增加了大量专门针对家电网购的内容,“七天无理由退货”、“三包起算时间自收到商品之日算起”等规定的推出容易造成大量商品的退换货问题,还将对电商平台在物流、库存、支付带来压力,同时也对电商的盈利能力有了更高的要求。

    在O2O领域,TCL、创维、长虹等传统彩电业的网络销售转型较为成功,凭借以往积累的物流、售后实力以及品牌品质的保证,实现了线上线下的互补型推广,消费体验一样便捷。而乐视等新兴互联网企业的表现则饱受诟病,据悉,由于制造周期延长,部分消费者网上订购的乐视电视出现了延迟发货的现象。

    著名家电专家、中国电子商会副秘书长陆刃波认为,在家电网购发展日臻成熟的情况下,新《消费者权益法》的实施,对电商平台和各彩电制造企业在物流、售后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需求。电商平台须不断提升用户体验来保证消费者的精准需求,同时提升自己的盈利能力,保障售后服务体系的完善。彩电制造企业则需不断强化自身品质及服务水平,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志  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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