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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郑州市消费者投诉解决率占九成

时间:2020-3-13 15:45:36来源:河南质量网作者:杨鑫

      河南质量网讯 3月13日,记者从郑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2019年度,该市各级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咨询和投诉7826件。其中投诉3229件,咨询4597件,解决率89.0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49.55万元。

按投诉性质分类

    有关质量问题的投诉803件,占总投诉量的24.87%;售后服务问题709件,占总投诉量的21.96%;合同问题176件,占总投诉量的5.45%,虚假宣传问题96件,占总投诉量2.97%;价格问题40件,占总投诉量的1.24%;计量问题8件,占总投诉量的0.25%;假冒问题19件,占总投诉量的0.59%;安全问题18件,占总投诉量的0.56%;其他类投诉1360件,占总投诉量的42.11%.

    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有354件,占总投诉量的10.96%;服装鞋帽类投诉有305件,占总投诉量的9.45%;食品类投诉有102件,占总投诉量的3.16%;日用商品类投诉有228件,占总投诉量的7.06%;交通工具类投诉有381件,占总投诉量的11.80%;生活、社会服务类508件,占总投诉量的15.73%;首饰及文体用品类62件,占总投诉量的1.92%;销售服务123件,占总投诉量的3.81%;文化、娱乐、体育服务235件,占总投诉量的7.28%;房屋建材类66件,占总投诉量的2.04%;电信服务146件,占总投诉量的4.53%;教育培训服务类14件,占总投诉量的0.43%医药及医疗用品类24件,占总投诉量的0.74%;烟、酒饮料;类27件,占总投诉量的0.84%;其他商品和服务类投诉有654件,占总投诉量的20.25%。


投诉前十位的商品和服务

投诉热点问题

    共享汽车押金退费难。近两年涌现了多种“共享消费”,在满足部分消费者需求的同时,也不断暴露许多问题,进而引发大量投诉。继“共享单车”后,在2019年度,我市有关“共享汽车”退还租车押金拖延的投诉成了问题热点。此外,租车类投诉中消费者还反映商家赠送的优惠券无法使用、多扣费、租用车辆后行驶中发生故障、理赔时责任归属、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客服电话无人接听,无法及时解决问题等。
    在此,郑州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共享汽车”作为一种新兴的消费方式,消费者在租用前也要注意了解相关信息,如:的使用条款、收费标准,尤其要认真阅读违约责任事项的相关条款内容,特别是对于车辆发生故障、交通事故时,应承担的责任有哪些,避免因责任划分不清引发纠纷。

    此外,消费者要重视验车环节,在用车前要观察车辆外观是否完好无损,认真检查保存行车证等随车证件,如果发现有明显划痕或碰撞痕迹,或缺少相关行车证明,应立即拍照、保留证据,并向经营企业报备,做好沟通,以免引发责任归属不清而承担不必要的责任。同时,提醒消费者在使用中要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还车时将车辆停放到指定位置,方便其他租车人使用。
     预付式消费问题仍突出。2019年度,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位居首位,投诉较为集中在美容美发、运动健身、洗涤和教育培训等领域。反映问题较多的是店家中途转让或闭店关门无法消费、免费体验后强制消费、不主动出示消费凭证、拖延消费者提出的退费要求等。

    目前,预付式消费中对于预交资金缺乏有效监管,经营者诚信缺失或经营不善等多种原因造成消费者损失。为此,我协会提醒消费者:慎重办理高额预付式消费卡,应对自己的消费习惯有清醒的预测,避免办卡后长期不消费进而引发退卡纠纷;在办理健身类预付式消费卡前,应先实地体验场地设施和服务水平,对经营者的资质、从业人员的技能和服务水平进行综合考虑,尽量不要在店铺未开业装修期间办卡,以规避消费风险。此外,消费者还应增强契约意识,对于经营者的承诺事项应订立书面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违约责任和退卡的相关条款。同时,切记在每次消费后保留消费凭证,消费单据中应注明消费金额和余额,以免发生纠纷时缺少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证据。(杨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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