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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信阳检验检疫局助禽类企业开拓国外市场

    河南信阳检验检疫局助禽类企业开拓国外市场。4月15日,由华英集团生产的一批重151.2吨、货值20.7万美元的冻鸭肉,经河南信阳检验检疫局查验合格后,放行出口至格鲁吉亚。在全球出口疲软的大环境下,加之出口禽肉市场饱和及同类产品竞争激烈,该企业在信阳局的帮扶下,乘着“一带一路”的春风,成功开拓格鲁吉亚市场。为保证禽肉产品安全卫生,信阳局严格监管,从原料来源开始,经屠宰加工,到最后成品入库,在此过程中,采取严格的记录审查、人员询问及现场检查,做到三方验证无纰漏,保证企业生产卫生和产品质量安全。 [详细]

2016-4-27 11:45:21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出口企业 应如实标注产品产地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出口企业 应如实标注产品产地,日前,温州乐清一家新能源企业因在货物包装上使用错误的原产地标识,被印尼海关退证查询,造成41977.5美元的货物滞留港口,无法享受关税优惠,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8万元人民币。对方海关来函称,经查验该批货物来自于印尼,生产商为印尼“PT Sinko Prima Alloy,Surabaya”公司,与FORM E原产地证申报的温州某新能源公司不符,因此不符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签证操作程序中规则二和规则七中对签证机构和出口前检查的规定。收到来函后,温州检验检疫局慎重对待,认真调查,发现该批货物确实是由该申请企业生产的,且所有的原材料据来自于国内,没有任何进口成分。因此,工作人员很是诧异,明明是国内企业生产的货物,怎么会来自于外国呢?后经进一步调查,终于发现了其中的玄机,原来企业应要求,产品使用了客户提供的商标,并在货物的外包装盒上印刷了“Made in Indonesia”的字样,故被印尼海关误认为是来自于印尼。 [详细]

2016-4-5 11:18:21

河南企业首次得蒙古国肉类市场“入场券”

    河南企业首次得蒙古国肉类市场“入场券”,蒙古国是“一带一路”沿线重要国家,我国的食品企业对该国注册成功,将进一步扩大中国产品在中西亚的影响。日前,蒙古国官方正式批准我国20家猪肉、鸡肉生产企业的注册资格,河南永达道口食品有限公司名列其中,这是我省食品企业获得蒙古国市场的首张“入场券”,预计2016年该企业将向蒙古国出口禽肉7200吨,货值1300万美元,有力推动河南品牌抢占国际市场。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始终把扩大食品农产品出口作为出口履职的第一要务,全力帮扶出口企业进行对外注册,抢占国际新兴市场。此次对蒙古国注册,河南检验检疫局利用技术力量和注册经验,采取开展了一系列有效帮扶措施:一是利用检验检疫技术力量研究蒙古国检验检疫法规,破解技术贸易难题,按照中蒙双边检验检疫协议求对企业生产现场进行指导;二是利用国外官方检查经验对企业迎检现场进行多次模拟预检,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一次性通过蒙古国现场检验检疫;三是通过多渠道与蒙古国进行沟通协调,不断向蒙古国推荐和宣传我省“永达放心鸡肉”,及时跟进注册进度。 [详细]

2016-3-10 16:03:54

河南焦作检验检疫局促进新增法检危险化学品出口

    河南焦作检验检疫局促进新增法检危险化学品出口,2月18日,经河南焦作检验检疫局查验合格,沁阳市某公司生产的一批货值8.75万美元的工业硫化钠产品顺利出口俄罗斯。该产品为焦作辖区首次出口,同时,也是2月1日质检总局将41种危险化学品纳入法检目录后焦作局首次对该产品实施检验监管。为确保该批产品顺利出口,焦作局提前行动,积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一是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网站媒体及走访调研企业等机会,积极宣传相关检验检疫政策法规和要求,使相关企业及时了解政策;二是认真做好备检工作,根据前期摸底调研情况,对可能涉及出口的新增产品认真收集相关产品标准,学习掌握检测内容和要求;三是主动开展企业服务,深入企业,对企业检测、质管、外贸等人员开展培训,使企业充分掌握危化品检验的相关要求,指导企业提前开展危险分类特性鉴定,制作GHS标签和安全数据单;四是认真施检,对出口产品严格落实品质、安全等项目检测,确保出口危险化学品的产品质量和安全项目合格。 [详细]

2016-2-23 11:17:27

河南检验检疫局提醒:2月1日起41种危险品4种复合橡胶纳入法检

    河南检验检疫局提醒:2月1日起41种危险品4种复合橡胶纳入法检,近日,质检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质检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调整的公告》(2015年第165号),对4种复合橡胶、41种危险化学品监管条件予以调整:一是将涉及复合橡胶的4005100000、4005200000、4005910000、4005990000等4个海关商品编号增设进境检验检疫监管要求“A”,按照《复合橡胶通用技术规范》(GB/T31357-2014)有关标准,实施进境检验检疫。 [详细]

2016-1-14 12:35:03

河南口岸首次进口丹麦种猪

    河南口岸首次进口丹麦种猪,由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代理进口的919头丹麦种猪空运至河南郑州航空口岸,实施现场检疫和消毒处理后,在检验检疫部门的全程监管下,运至汝州市三源牧业进境种猪指定隔离场,由河南洛阳检验检疫局按照隔离检疫方案实施为期45天的隔离检疫监管。这是河南口岸首次进口丹麦种猪。该批种猪隔离检疫完成后,将作为国内首家与丹麦合作成立的河南华扬牧业有限公司的曾祖代种猪,由丹麦方派出本国专家采用丹麦的生产体系和管理模式,繁育符合丹麦标准的丹系种猪。 [详细]

2015-12-22 9:26:59

河南检验检疫局备案改革助推食品出口便利化

    河南检验检疫局备案改革助推食品出口便利化, 从国家认监委官网获悉,为进一步服务于企业,提高河南省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河南检验检疫局全力推进河南省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便利化改革工作,创新工作模式,全面实现“无纸化”行政许可备案,千方百计扩大河南省食品农产品出口,打造河南省食品农产品出口强省地位。一是改革备案审批模式。为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行政许可流程,河南局高度重视备案审批模式改革工作。今年年初将该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制定了改革时间表。与宁波、北京、湖南、天津、河北、山东、安徽、四川、深圳、江苏、新疆11个直属局进行了交流,随机对30家企业开展了调查问卷,深入6家食用菌和2家果汁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在此基础上召开了河南检验检疫全系统出口食品备案改革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通过调研和前期试点结果,7月27日,河南局发布了《河南检验检疫局关于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业务调整的通知》,将备案受理和组织技术审核环节调整至我省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并采取第三方认证结果采信、减少现场检查等手段,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流程,便利企业出口。截至9月底,全省出口食品备案企业达到388家,数量居全国第8位,中西部第1位,创历史新高。1-8月新增出口食品生产企业42家,同比增长75%。 [详细]

2015-12-17 9:03:18

濮阳发出首张检商“两证合一”证书

    濮阳发出首张检商“两证合一”证书,12月3日,濮阳龙丰纸业有限公司拿到了一张印有原产地证书备案号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这是濮阳市颁发的首张检商“两证合一”证书,标志着该市商务部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制度和检验检疫部门原产地证企业备案改革正式启动。据该市商务局局长康合斌介绍,实施检商“两证合一”改革前,企业需要往返商务、检验两个部门,重复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申请材料,对企业的出口工作造成极大不便。濮阳市商务局与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濮阳办事处围绕企业需求,全面推进涵盖商务部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与检验检疫部门《原产地证企业备案登记证书》的检商“两证合一”改革。初步统计,濮阳市每年登记备案对外贸易经营企业超过100家,检商“两证合一”改革全面推广后,预计每年为外贸企业压缩时间成本近500个工作日。 [详细]

2015-12-7 16:46:38

检验检疫部门启动重大税务违法联合惩戒机制

    检验检疫部门启动重大税务违法联合惩戒机制,为推进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惩戒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日前,国家质检总局经比对国家税务总局通报的重大税务违法案件当事人信息,发现其中有深圳市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111家为纳入检验检疫信用管理的进出口企业。按照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信用管理工作要求,以上111家企业失信信息被统一采集纳入“企业信用管理系统”,自今年11月起,其信用等级直接将为D级(即最低信用等级),不再享受检验检疫模式改革、通关放行等检验通关便利优惠措施。这111家进出口企业成为检验检疫部门联合惩戒重大税收失信违法行为制裁的首批惩戒对象。 [详细]

2015-11-25 11:02:19

河南检验检疫局贯彻通关一体化部署 六项措施让企业享受更多改革红利

    河南检验检疫局贯彻通关一体化部署 六项措施让企业享受更多改革红利,河南局制定了六项具体措施。一是共用一个信息化系统,建立一个负面清单,使用一个信用评价标准,全面推进检验检疫无纸化。二是进一步扩大河南省“通报、通检、通放”试点企业范围。三是深入推进全省检验检疫“签证一体化”工程,解决人员不足、专业资质短缺瓶颈问题,进一步优化通关流程,提高放行效率。四是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9+2”检验检疫一体化。充分发挥河南区位优势和交通枢纽优势,促进更多进出口货物在河南集疏、中转和进出境。五是推动跨境检验检疫通关国际合作。建议质检总局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大通道沿线国家在计量、标准、检验(检疫)检测、认证认可等方面开展国际合作,破解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和市场准入壁垒。六是加强检验检疫一体化宣传、培训和利用。通过媒体宣传、专题培训等途径,使更多进出口企业了解、掌握检验检疫一体化内容、流程和操作,更好地利用“进口直通”“出口直放”模式,享受一体化带来的便利和政策红利。 [详细]

2015-11-25 10: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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